平凉无形资产评估机构、作价出资入股、专业办理
平凉,灵台2023-06-26 14:15:58
29 次浏览资产评估公司
公司名称:集慧资产评估(北京)有限公司
具体地点:北京房山区辰光东路16号院青创大厦(全国总部)
微信号:zcpg968
联系人:李先生
在我国鼓励技术创新,鼓励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政策之下,无形资产在高新技术企业的成立以及发展过程中曾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公司法,自然人或法人可以以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设立公司或者向公司增资,使得相当一批持有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等创业人员通过设立公司或增资,成为了公司的股东。但随着公司的发展壮大、公司上市的要求,当初无形资产的出资和增资中出现或发生过的一些不尽规范问题就会暴露出来,包括程序性问题和实质性问题,诸如入资时未经评估、评估机构不具备相应资质、无形资产权属存在瑕疵、无形资产未产生预期效益、无形资产评估值过高、无形资产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等。上述问题在企业计划进入资本市场的道路上造成了一定的障碍,上述无形资产出资的不规范问题尤以高新技术企业居多,突出暴露在上述公司启动中小板、创业板以及新三板挂牌过程中,是审核的重点关注问题之一。
那么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1、需要进行评估;
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虽然目前现金出资已经不需要验资,但是如果用知识产权出资,仍然需要进行评估。对于知识产权的价值,仅仅股东之间达成一致认识还不够,需要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来确定价值。
2、评估机构;
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不是找任何评估机构都可以。根据《财政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知识产权评估应当依法委托经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所以,委托评估机构对知识产权进行评估的时候,要注意评估机构的资质问题。
3、有哪些可以出资的知识产权;
专利、著作权均可以作价出资。企业的商誉、商标、特许经营权有的时候也会被认为属于知识产权的范围,但是根据法律规定,不能作价出资,只能评估价值。
4、公司名下的知识产权不能为公司实缴、增资;
有的公司有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而且非常有价值,于是想把这些商标、专利的价值进行评估,进行增资。这是不允许的。对于公司自有的知识产权,并非股东的资产。出资、增资,指的是股东出资或者增资,并非企业自己给自己出资、增资。所以,不管企业的知识产权已经多么有价值,都不能自己给自己增资。
在这个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作为一个企业乃至国家提高核心竞争力的战略资源,我们国家对知识产权的也愈发地重视。而知识产权本身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财富。在我国,知识产权是可以作为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公司。
无形资产出资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国内高新技术企业以无形资产出资的情形大量存在,相当部分企业存在无形资产出资不实的情况。无形资产出资方式在科技型企业中非常常见,因为大多数科技型企业都由专业技术人员创办,设立时普遍会采用技术出资的方式。目前国内企业无形资产出资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无形资产产权归属问题
出资技术的权属属于公司等法人实体,而股东用本属于法人实体的技术进行评估,然后再以该经评估的技术对公司进行增资,该行为实质上是以法人实体自有的资产评估后增资,违反了法律和财务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导致该股东的出资不实。上述出资不实问题通常表现为:
股东以涉嫌职务发明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对企业进行出资或增资的行为。
公司股东以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出资的,很多情况下难以明确区分该项技术属于个人发明还是职务发明。
(二)无形资产出资程序瑕疵问题
公司股东以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时,很多存在未经过中介机构评估和验资或未经过有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和验资的情况。
(三)无形资产出资价值不足问题
公司股东以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出资时,很多存在作价偏高,高估了无形资产的价值的情况。
(四)无形资产出资比例过高的问题
有些企业可能在设立当时或是增资过程中用无形资产出资的比例过高,存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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